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推进审判运行机制 太旗法院落实院庭长办案制度
  发布时间:2017-05-23 14:57:59 打印 字号: | |
  为适应司法改革要求,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,太仆寺旗人民法院严格落实院庭长办案制度。2017年5月23日,太旗法院院长沈琦担任审判长,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孟某某危险驾驶一案,太仆寺旗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艳军、公诉人员出庭支持公诉。

  庭审中,公诉机关出示了孟某某醉酒驾驶的相关证据,并进行举证,控辩双方在审判长沈琦的主持下,进行了法庭调查、法庭辩论和当事人最后陈述等庭审程序。孟某某进行了最后陈述,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。法庭宣布择期进行宣判。
责任编辑:李春媛