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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结事了促和谐的助推器—人民陪审员
  发布时间:2014-11-27 10:51:06 打印 字号: | |
  太旗人民法院在主业审判工作中坚持“调解优先、调判结合”的原则,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优势,使其在调解中发挥重要作用,截至10月底,该院调解结案率大幅度上升,上诉和改判率明显下降,一审调解撤诉率达到74.23%,做到了案结事了,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,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。

  一、为案结事了陪审工作有的放矢

  随着医患纠纷、建筑工程质量纠纷、儿童权益纠纷等新类型、专业性强的案件逐年增多,法官对这些专业知识的了解已不能满足新形势下审判工作的需要,致使案件的审理周期较长。太旗法院利用人民陪审员对某些专业的优势,积极安排有专业知识的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,充分发挥其专业特长。如涉及医疗事故、医患纠纷的案件,安排从事医务工作(与案件无利害关系)的陪审员参与合议庭审理;对涉妇女儿童权益纠纷的案件,安排从事妇女儿童工作的陪审员参与审理;对涉及建筑工程质量的案件,安排从事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的陪审员参与审理。有了专业的人民陪审员,案子取得了理想的效果,当事人也非常满意。

  二、为案结事了借陪审员牵线搭桥

  该院注重发挥人民陪审员了解社情民意的特点,利用陪审员对案件当事人熟悉的优势,依靠陪审员做好案件的牵线搭桥工作,在开庭审理前后,让陪审员主动对当事人协调沟通,进行劝解,做当事人的思想疏通工作,促使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化解矛盾纠纷,案结事了。

  三、 为案结事了陪审工作“春风化雨”

  近年来,该院的基层法庭开始逐渐尝试让陪审员参与案件的调解,特别是一些在当地有重大社会影响的相邻纠纷案件,案情复杂,对抗性强、极易引发社会矛盾、婚姻家庭、抚养赡养等类型案件,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。今年以来,该院陪审员参与调解案件149件,调解成功98件,调解成功率为65.8%。
责任编辑:乔 伟